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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pa聲明 talpa聲明2 《中國好聲音》 新浪娛樂訊 日前(5月18日)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以下簡稱浙江廣電)已正式針對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德影視)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浙江廣電的主要訴請為要求唐德影視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等,并進一步要求唐德影視賠償1.2億元經濟損失。
昨晚被起訴方唐德回應稱已于5月17日晚間收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訴訟材料,目前此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唐德影視表示浙江廣電起訴一事并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開展和推進,包括《好聲音》的籌備工作。
而《The voice of……》模式的荷蘭版權方Talpa公司則表示對浙江廣電的訴訟主張深感意外、震驚和憤怒。Talpa公司認為在中國已有數起案件確認,與《中國好聲音》有關的知識產權歸TALPA所有。
聲明
2017年5月18日,TALPA獲悉中國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歸其所有。對此,TALPA深感意外、震驚、和憤怒。
正如數億中國電視觀眾所知,《中國好聲音》這一電視節目名稱,與TALPA在國際上大獲成功的電視模式——“The voice of …”(中文譯名為《好聲音》的中國版本的四季節目密切不可分割。TALPA是該節目模式的原創方和許可方,已在全球65個國家和地區許可了與該節目有關的知識產權。
在中國,已有數起案件確認,與《中國好聲音》有關的知識產權歸TALPA所有。2017年2月27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做出最終裁決,認定包括中文名稱在內的與該節目有關的諸多知識產權都歸TALPA所有。這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之前于2016年7月做出的裁定一致,該裁定主定,未經TALPA或其現在中國被許可方授權,不得播放名為《中國好聲音》的不同節目。
此外,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于2016年11月、12月及2017年3月先后做出裁定,宣告了浙江廣電集團下屬藍巨星國際傳媒公司擁有的與“好聲音”相關的27個商標全部無效,并認定“其行為明顯違背了許可協議約定的內容,具有進行不正當競爭和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有害于公序良俗,構成`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所指情形?!?br />
考慮到已有的案件結果,全部支持TALPA及其現有中國被許可方,TALPA有信心,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提起的訴訟將會完全敗訴。之前,相關知識產權歸TALPA合法所有已經獲得確認,毋庸置疑,該起訴行為定全與之相違背。TALPA也相信,中國和國際上的相關法律制度將繼續保護TALPA的法律權益,與中國政府、國際社會保護知識產權以及鼓勵電視節目模式行業發展的抱負相一致。
TALPA將通過適當的法律程序以及國際媒體等方式,繼續在中國及國際上捍衛自己的權利。
(責編:公莫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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