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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雪良)我國《電影產業促進法》今年3月1日實施以來,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已經檢查電影放映單位100余家,立案4起,罰沒款30余萬元。
今天(4月1日)上午,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在首次例行季度新聞通氣會上公布上述情況,并詳細介紹了全國電影院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第一案查處情況。
市文化執法總隊執法三隊副隊長李欽儉介紹,3月23日,總隊執法人員對北京米瑞酷電影放映有限責任公司(日壇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單位票房銷售收入賬面數據與上報國家專資辦(國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數據不一致,涉嫌虛報瞞報電影銷售收入(票房)。
執法人員立案調查后查明,該公司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22日期間,通過貓眼、時光網等6家第三方電子商務售票平臺和影院計算機售票系統銷售收入合計為111533元,僅上報國家專資辦63983元,47550元未上報,構成瞞報銷售收入47550元的違法行為,違法所得為23299.5元??傟犚罁䥽娪爱a業促進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并予以罰沒款20余萬元的行政處罰。
李欽儉表示,因為是第一案,沒有成熟的案例作為參考,沒有成熟的手段可以運用,所以執法人員在勘驗上先固定該公司的現場證據,再從外圍取證認證和官網鎖定證據,取得三方佐證,達到證據的統一和相互認證,形成了鐵證,為今后查辦此類案件提供了可行性案例。
在處罰裁量方面,李欽儉說,鑒于《電影產業促進法》本質是要促進產業發展,保護合法權益,因此既考慮了對違法行為5萬至50萬元罰款的范圍,又考慮違法所得1至5倍罰款的力度。處以罰沒款20余萬元的行政處罰,既有對違法者嚴懲的態度,也為權利人收回損失留有可用空間。
《電影產業促進法》頒布實施以后,《電影管理條例》并沒廢止。李欽儉介紹,辦理“第一案”時,執法人員用《電影產業促進法》來處理2017年3月1日以后的違法違規問題,用《電影管理條例》處理2017年2月28日以前的違規問題,做到了合理運用,無縫銜接。
(責編:Y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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